湖南多人规避住房“限购”因虚假诉讼担刑责

发布时间:2020-06-30 08: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前,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获悉,为规避长沙住房限购政策,曹某等3人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试图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完成房屋买卖,结果被追诉刑责。岳麓区人民法院(2020)湘0104刑初41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长沙我爱我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员张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另两名被告人曹某、吕某因犯虚假诉讼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长岳检刑诉[2020]363号起诉书指控,2018年11月,河北保定人吕某因其妻子住院需要费用,想出售其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房产。然而其所持有的房产未满4年不具备出售条件。而湖南益阳市曹某意欲在长沙购房,却不具备购房资格。长沙我爱我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员张某掌握这些情况后,向吕、曹二人建议:如果走司法拍卖程序拍卖吕某住房,曹某以竞拍人身份参与竞拍,可以解决双方购房和卖房的受限问题。房屋实际成交以双方约定好的价格为准,不随竞拍成交价格波动。

检方指控,吕某与曹某先是谈好了房价114万元,伪造了一笔吕某欠曹某20万元的虚假债务。2019年1月13日,曹某就上述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张家界仲裁委申请仲裁。1月24日,张家界仲裁委对该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作出了张仲裁字(2019)2号裁决书。同年3月5日,曹某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湘01执375号执行裁定书,指定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

一个月后,岳麓区人民法院冻结了吕某名下的涉案房产并启动了拍卖程序。

一切操作似乎都顺风顺水。然而,当曹某如约参与竞拍时却发现,吕某房子拍卖出乎意料的火爆,各方竞价一路飙升,远远超出二人约定的交易价格。此时曹某担心,若自己按竞拍成交价先予付款,吕某却不按约定退还多余部分,则自己面临风险。于是,曹某中途放弃竞拍,该房产最终被另一自然人刘女士以151.6万元的价格拍得。

2019年6月20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执行裁定书,裁定涉案房产所有权、产权转移给刘女士。相关司法文书载明,拍卖结束后,曹某接到法院通知,领走了所谓的“欠款”及利息。对这笔钱归属问题的利益争执,让该案事发。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突破各地的限购政策,一些购房者通过房产中介与公职人员利用虚假诉讼的方式,操作本地或者外省城市的房屋产权转移,因此多名公职人员和中介人员遭受刑罚。从2010年9月30日起,为帮助不符合“限购”政策的买卖双方过户,深圳一房地产中介和湖南一律师走起了歪门邪道:他们利用虚假诉讼,再通过强制过户手续,为购房者办理过户,并从中牟利。数年中,这一团伙操作的虚假诉讼超过30起,涉案官员被处以两年半有期徒刑。

2019年4月,湖南益阳市一官员余某被益阳市资阳区纪委区监委办案人员抓回。据了解,余某接受在深圳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老乡金某等人贿赂54万多元,炮制虚假诉讼案件高达176起,致使国家税费损失4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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