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文优化营商环境 要求对企业“无事不扰”

发布时间:2020-06-25 13:52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记者注意到,“十必须十不准”中,有两条专门提到,对企业要做到“无事不扰”。

《通知》要求,所有涉企会议、调研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除走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外,一个月安排同一家企业参加会议或到同一家企业调研不超过一次;不准随意安排涉企会议、调研,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或陪同调研,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通知》明确,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实行清单管理并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异地转办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税收违法检查外,对同一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不准随意调换受检对象、检查人员,在清单之外增加检查事项。

今天,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113场新闻发布会,围绕《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作了进一步解读。

据悉,今年4月20日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引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的专项活动,反馈收集了一大批市场主体遇到的难题和提出的诉求。尤其是了解到企业反映的“开会多、材料多、检查多、收费多”的突出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十必须十不准”,向市场主体庄重作出“湖北之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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