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山西“老虎”被判十五年!

发布时间:2020-06-24 19:33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又一个“老虎”被判刑了!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发布消息: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茂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茂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从2002年至2018年,张茂才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市长、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44.4465万元。

张茂才一审获刑十五年,再次凸显当前国家强力反腐与依法治国的决心。张茂才是近期被查的又一只“山西虎”,落马之前,他曾在山西任职几十年,直到2019年3月2日落马。


在张茂才被开除党籍时,官方在通报中特别指出:张茂才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长期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将公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家风不正。

在张茂才的一系列违纪违法问题中,“家风不正”的问题十分引人注意。此前,多名落马高官在面对牢狱之灾时,都深刻忏悔道:自己破坏了家风,连累了家人。腐败干部毁掉的往往不仅是个人的前途,也是家庭的完整与幸福。为此,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屡屡强调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的重要性,张茂才的教训引人深思,令人警醒。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在官方通报中,张茂才还有一条“长期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的问题。官员无法做到清正廉洁,往往会对任职地区的政治风气造成污染,尤其选人用人工作,更是会受到这一问题的恶劣影响。

为此,张茂才落马后,山西省多个地区迅速展开了清理“张茂才流毒“的工作。比如,2019年8月,山西晋城就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彻底肃清张茂才腐败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专题警示教育。在这场专项活动中,张茂才对当地的恶劣影响被曝光,有关部门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直接指出:“张茂才就是我市政治生态的严重‘污染源’,肃清张茂才腐败流毒影响,必须深刻认识张茂才卖官鬻爵、严重污染晋城政治生态,官商勾结,严重干扰晋城经济秩序,作风败坏、严重损害晋城社会风气,家风不正、严重带偏晋城价值取向的腐败流毒的严重危害性。”

值得注意的是,晋城市点出的张茂才的腐败问题,与纪检部门的通报内容相似,令当地干部深感痛心的是,张茂才对晋城的影响非常坏,不仅污染了政治风气,对当地经济秩序、社会风气乃至民众的价值观念,都有十分恶劣的影响。由此可见,腐败高官的“流毒”是多么可怕。

那些位高权重的干部,一旦出现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损害的可能是一个地区的发展。与之相反,那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干部,也会给当地发展带来显著的正面作用。对此,广大干部还需更加尽心尽力地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否则,那些锒铛入狱的落马“老虎”的案例就是前车之鉴。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人民网等

撰文 /黄帅 编辑 /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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