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2余亿!副部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20-06-19 23:55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据央视新闻消息,6月19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受贿案,对被告人魏传忠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魏传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魏传忠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及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及学会任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237344亿元。

一个落马“老虎”涉案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可谓罪有应得。在此之前,其腐败问题已经被纪检部门披露。经查,魏传忠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党的初心使命,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安排他人用公款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在企业经营活动、干部录用、职务调整和晋升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收受礼金;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道德败坏;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利用监管权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魏传忠在落马前,长期在质检领域工作,他早年在山东聊城任职,后来先后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后又升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直到2019年3月15日被查。

质量检验与检验检疫工作,涉及诸多事关社会安全的大事,因此,相关领域的公权力决不能被腐败“污染”。魏传忠身居高位,却丧失了底线原则,踏入了腐败的陷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其教训极其深刻,值得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多个“老虎”纷纷获刑,仅在6月以来,就有多名原省部级干部受审。

6月1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一案。经查,2006年至2018年,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职务晋升、职工录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66万余元。

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向力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向力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查,向力力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667万余元。

就在昨天(6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赵洪顺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赵洪顺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赵洪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洪顺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副司长、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司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烟标印刷和烟草广告业务、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32.4309万元。

两个“老虎”相继被判无期徒刑,彰显了党纪国法的权威,也再次给那些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敲响了警钟。不论官员担任何职,退休与否,一旦涉及腐败问题,等待他们的只有党纪国法的严惩。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新闻等

编撰 /黄帅 编辑 /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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