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三年后,项俊波判了!

发布时间:2020-06-16 22:49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6月16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受贿一案。法院经审理,决定对被告人项俊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

据此,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项俊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项俊波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至此,倘若项俊波确实如其所言,不再向高院上诉,其违法问题便已走完了所有司法流程。这意味着:这场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的金融系统腐败大案,终于划下了最后的句点。

作为原保监会主任,项俊波在我国金融系统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也正因如此,他在三年多前被查时,在业界引发了不小的波澜。2017年4月9日,官方发布消息: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官方的说法还仅仅是“涉嫌严重违纪”。

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项俊波的违法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案情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被查之后不久,项俊波受到了正式的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9月23日,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项俊波被“双开”的消息。在这份处分通报中,项俊波首次被提及“涉嫌受贿犯罪”“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这些相关表述,让项俊波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升了一级,而这也成为了此案司法流程的开端。

2017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项俊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8年6月14日,此案首度开庭。庭上,常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另案处理)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


当时,项俊波面对检方的指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然而,却没有多少人能想到——从首次开庭到最终宣判,这起案件竟然审理了整整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银保监会专门采取了大量行动,以求彻底清除“项俊波、杨家才流毒”。而与此同时,与他密切相关的属下,人称项俊波“大秘”的朱堰徽也被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12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朱堰徽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指定管辖,由常州市检察院向常州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6年,朱堰徽利用担任保监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这些迹象上看,项俊波的问题显然十分复杂,他对保险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十分严重。项俊波在任期间,曾对保险业做出不少改革,但随着他逐渐被利益团体的贿赂腐化,腐败和利益交换开始被他夹带到所谓的“改革”之中。如今,项俊波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戒,后继的主政者还应深刻牢记他的教训,在确保廉洁的大前提下,以正确的方式将改革推向更深入的领域。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央纪委监委网站、财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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