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官方回应“冒名顶替上中专事件”:顶替者被开除党籍公职

发布时间:2020-06-16 13:57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6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16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报,回应“冒名顶替上中专事件”,顶替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上述通报称,6月15日,有媒体报道“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中专,冒名者系街道党委委员,纪委已介入”一事,该区根据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前期调查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柳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称,下一步,对该事件涉及到的其他问题,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是不到一个月内,聊城出现的第二起冒名顶替事件。近日,据媒体报道,2004年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一农家女高考落榜,16年后,2020年5月,该女子打算报考专科,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时意外发现,和自己姓名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另一陌生女子于2004年9月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学习,2007年7月毕业,头像却并非本人。对此,该女子怀疑自己当年被冒名顶替。

6月13日下午,冠县官方就“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通报最新调查进展,顶替者陈某某已被街道办事处解除聘用合同,并被立案审查。据介绍,冠县县委、县政府将依据调查结果对案件中所涉及的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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