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学生坠亡都不该是作文的“错”

发布时间:2020-06-15 20:33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的通报,在当地河滨小学一学生疑因作文被批“传递负能量”后坠亡事件中,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当事教师除了承认批语为其所写,还回应称是学生自己画的其他修改符。

然而,另据媒体报道,家属对上述调查结果并不认可,并认为孩子的作文体现了独立思维,目前还在与学校协商处理此事。

就案件层面,应该说联合调查组的通报解答了人们的许多疑虑。例如涉事教师没有触碰体罚学生的红线,案件也不存在刑事犯罪的迹象。调查从校园安全秩序角度出发,有助于明确事件法律责任的界定。

但是,除了对学生坠亡过程的调查,人们还关心,教师评语是否遵循了正确的教育理念与方法,又对学生的心理情绪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或许不能直接推导出悲剧的原因,却对改善教育、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

对于人格和价值观尚不成熟的小学生而言,教师评语无疑是最重要的外部评价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自我认知。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受教育对象,还应当采取有差异的教育方法。尤其在教师惩戒与批评权回归的当下,更要把握分寸,用适应学生成长规律的办法实施教育。

作文是学生思想的流露。一个人在青少年的时候,作文不仅是语言文字的训练,还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途径。教师对学生作文的思想提出指导,当然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循循善诱的语文教育和写作指导,不仅能让学生提升写作能力,还能让未成年人收获美好的精神和创新的思想,从而使其终身受益。

“如果不去加强并发展儿童的个人自尊感,就不能形成他的道德面貌。……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名言,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呵护学生自尊心对于教育的重要性。如果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注意呵护学生的自尊心,那么“传播正能量”又从何谈起?

一些教师在处理复杂教育问题时,常常抱怨学生“难管”,因此诉诸简单粗暴的方法。须厘清的是,“难管”不是教师放松自我要求的理由。学会与学生沟通和交心,让学生明白自己存在哪些不足、有哪些地方可以改进,是当代教育者应有的职业意识。

笔者回忆起自己青少年时期接受教育的经历,常常感怀几位悉心指导习作的老师。我从中不仅获得“术”的层面的习作指导,也从师生间的深入沟通、交流中,得到“道”的层面的鼓励,这也帮助我确立人生理想,进而影响自己后来的职业规划。

根据家校沟通的微信群截图,事发后有一些家长给教师的做法“点赞”。这一行为体现着多种心态,不排除一些家长打心底里认同教师的批语及相应的教育方法。人们相信“棍棒底下出才子”,但在教育实践中,没有证据证明缺乏有效沟通的“管教”能够解决任何实质问题。

诚然,教师不必为小学生的坠亡背负“无限责任”。根据网友的发现,涉事作文的相关段落还存在涉嫌“搬运”网络文本的嫌疑,这或许才是这篇作文最大的“硬伤”。就现阶段的调查而言,除了弄明白事情的大致状况,得出一个“排除他杀”的结论,对教育工作者来说还有很多地方可以深入探讨。

无论如何,一位小学生坠楼自杀不是小事。它不是一条生命、一个家庭的“个案”,而关系到所有受到此事冲击的学生,也关系到学校和教师应当遵循怎样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与此同时,审视此事折射的教育改进空间,具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应当引起所有教育工作者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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