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全省1525人获得国家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2020-06-10 21:28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记者6月9日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云南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1219件,决定救助1106件,获得救助人数1525人。其中,救助贫困家庭464户,救助贫困人口660人,向涉案贫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42.35万元。

2017年8月6日凌晨,10岁的黄悦(化名)在家里目睹了父亲用木棒、菜刀将母亲杀害的全过程。2019年4月4日,父亲因故意杀人罪被昆明嵩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母亲被杀,父亲被刑事拘留,年仅10岁的黄悦和4岁的弟弟在年久失修已经不能居住的房屋里相依为命,无人抚养,成为事实孤儿。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与村委会协商,让姐弟俩暂住在村委会,由村委会的村干部轮流照管姐弟俩的日常生活;同时通过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为姐弟俩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2万元。为确保安全妥善使用救助金,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其中7万元以黄悦的姓名存为定期存单交由辖区的派出所保管,其余5万元存入黄悦的存折交由村委会主任保管,用于姐弟俩的日常开支;与她就读的小学沟通和协商,减免了她的学习费用。检察官经常去看望姐弟俩,辅导功课,并进行心理疏导。2019年8月,在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县民政局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姐弟俩入住了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雪萍介绍,云南全省检察机关除及时受理群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来信来访外,还对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及时向扶贫工作部门发出进行贫困识别的建议,被扶贫工作部门采纳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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