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粤两地检察机关合作 一被害外出务工人员获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2020-06-10 21:19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记者6月9日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云南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中,经滇粤检察机关的通力合作,丽江市永胜县外出务工被同乡杀害的马某庆的父母,获得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3.3万元。

2015年7月4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的马某庆被同乡杀害。之后,被告人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无法执行。

马某庆的父母是永胜县羊坪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年老体迈,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全靠独子马某庆外出务工养活,生活十分困难。在丽江市人民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帮助下,马某庆的父母提出了救助申请。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马某某夫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但案发地在广东,于是上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请求协调联系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沟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马某某夫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派出检察官实地调查,决定按照广东省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对马某某夫妇进行救助。

2019年12月12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前往永胜县羊坪乡,向马某某一家发放了13.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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