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为民: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体系

发布时间:2020-05-31 14:2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罗希)近年来,未成年人上网率逐年提升,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互联网的重要主体之一,共青团中央委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3.9%。针对此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季为民在由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举办的“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研究报告发布暨研讨会”中将关注点聚焦在“互联网运用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上。经对15年十次全国持续抽样调查监测,他领导的团队提出,未成年人成长已经与互联网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10岁之前儿童触网率已从50-60%上升至70-80%的区间,一些互联网媒介已经高度融入未成年人的生活与成长,对他们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甚至也成为了青少年认知世界、形成价值观的重要渠道与知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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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为民希望通过互联网的机制、素养、法规等这些体系化的建设,着眼现实,立足长远,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体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切忌“治标不治本”,要用体系化、机制化、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一方面,国家应强化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相关主体的责任,建立专业的监管机制与平台,有效指导与监管未成年人常用的网络平台,控制削减不良信息的传播,为未成年人包括青少年健康使用互联网提供保障与条件,面对过分逐利的互联网平台,需要建立刚性制度,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限制;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内容建设、平台建设与认证机制要适应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与独特需要,提供更多的优质公共在线教育资源,保障网络知识内容高品位高质量,确保网络教育内容准确健康权威。

5月27日下午,由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近日完成的《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直播与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以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直播这3类当前未成年人使用最多的互联网服务为研究对象,发现: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控制力最强,也最容易在与监护人争夺未成年人的斗争中获得压倒性的优势。从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层面上的事实来看,也更容易在俘获了未成年人之后,对个别未成年人带来一系列的病理性后果。因此,要对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进行“削权”,要求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追求商业利益的基本诉求与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之间进行平衡,将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产品开发、产品运营和运营管理的整个过程当中。

“我们应当重视网络文化对于青少年的影响,尤其是当前网络亚文化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因素。”季为民在发言中强调,要推进互联网对青少年价值观引导与塑造的深入研究与实践创新,引导与培育向上、向好的未成年人网络文化。“既然我们没办法完全消解或是屏蔽网络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那么就要正视和承认它,要引导和塑造它,使之保持向上、向好的品味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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