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群策群力:青少年如何摆脱“网游漩涡”?

发布时间:2020-05-25 21:37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中,“网游”成为了跨越青少年和代表委员之间“代沟”的一个热词。虽然孩子们每每提到它都两眼放光,但是代表委员们说起这个问题都忧心忡忡。

在今年的两会中,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大到设立专门管理智能设备的法律法规,小到为网游增加“刷脸”等登陆限制,不少代表委员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但是,将青少年从“网友漩涡”中“解救”出来依然任重道远。

手机一代深陷“网游旋涡”

今年春节,多款热门网络游戏都出现了因大量玩家涌入而导致服务器卡崩溃的现象。某款热门游戏的日活跃用户数量甚至达到在1亿以上,李先生正在读初二的儿子也在其中。

“我们家长对网游的态度如果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深恶痛绝’。”李先生表示,如今尚未返校复课的儿子每天都要玩两三小时游戏。之前他与儿子达成共识,每天晚上10点上交手机,然而,这条“底线”被拖延到了10点半。如今,即使已经到了10点半,还需要等到儿子玩完一整局才行。

如今的青少年可谓是“手机一代”。不久前,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19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互联网对于低龄群体的渗透能力持续增强,32.9%的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2019 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

“互联网使用者越来越低龄化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终端设备也在不断更新,我们要做的不是限制孩子上网玩游戏,而是更加科学地引导与管理。”在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看来,低龄化的趋势正对网络内容监管、互联网企业保护机制等提出更高要求。

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电子产品的不断普及,未成年人触网比例显著提升。据统计,有超过80%的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60.8%的少年儿童平均每天使用网络时间超过30分钟,60%以上的未成年网游玩家视力下降。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认为,手机游戏中的色情暴力危害严重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各种暴力和色情信息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而把智能手机等当作“玩伴”长大的青少年儿童,缺少父母关爱、缺乏基本的情感依恋,基本情感的缺失将导致青少年儿童很难形成完整的社会情感、国家情感。

拯救“网瘾少年”,需分级、分层管理

如今,不少网游专门为未成年人设计了防沉迷措施,然而在不少家长及代表委员看来,这些措施的效果微乎其微。

“现在的网游设定很容易让孩子玩得停不下来。因为游戏中一旦停下来就会降级,所以每次必须玩完整一局。此外,游戏没有‘通关’一说,只要想玩就可以永远玩下去。”李先生说。

李先生最近留意到,儿子玩的网游规定未成年人每天游戏时长不能超过1.5小时,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只能玩3个小时。未成年人每月的总充值量不超过200元。“但是儿子用的是我们的身份证,就没有办法对他进行限制。”

如今,不少代表委员呼吁,要对青少年网络游戏监管设立分级制度。

“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已意识到网络游戏产品对成年人、未成年人用户应该区别对待,并由此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但却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分级管理制度。”朱永新委员指出,大量案例表明,有的运营单位为追求利益,并不会主动采取技术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即便采取,也只是装装样子,很容易就被破解。

对此,朱永新委员建议,从网络游戏类别、认证、时长、充值方面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游戏企业必须执行,并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性内容等),可从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方面划分,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建立网络游戏产品分级制度,其中包括实行用户注册登陆实名认证分级(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人脸识别等),实行未成年人登入网游时段、时长监管分级,实行游戏充值限额分级等。

“网络空间的未成年人保护越来越得到重视,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没有进行年龄分层。”于欣伟委员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自己今年打算提交一份有关细化年龄分层管理的提案,寻求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与发展权益平衡。她建议在个人信息收集的年龄分层基础上,探索网络游戏、电子竞技、网络直播、网络社交等不同场景的年龄分层标准。

治理网游,不代表把未成年人与互联网割裂开

如今,人们的生活早已离不开各种智能设备,仅依靠孩子的自制力和家长的说教让青少年摆脱网游是不现实的。不少代表委员认为,治理网游不仅需要多方协作和制度保障,还需要培养青少年的网络素养。

张志勇代表认为,必须加快研制和部署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保护规范,并实施严格的企业生产技术准入和服务准入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应组织移动终端厂商、应用和内容提供商、教育、健康机构联合,为儿童保护提供全面的保护方案。”

张志勇代表表示,互联网企业必须建立针对学龄前儿童的保护机制、应用程序和内容产品,提供积极健康、寓教于乐的文化娱乐内容,为家长提供简单易操作的管理工具。教育部门要明确学生、教师和学校可以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的范围,既确保学生在校时间不被手机游戏侵占,又要发挥智能手机在促进学生学习、成长、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除了行业管理方法与国家制度设计,来自家庭与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也受到代表和委员关注。

朱永新委员认为,将未成年人与互联网割裂开来是与时代发展趋势相悖的做法,要引导全社会认识网络时代的特征,打造并推广符合未成年人的人生发展和社会化需要的网络素养教育体系,并将网络素养纳入普及性义务教育基础课程,系统规划与组织。

在朱永新委员看来,目前在现有的课程体系之下,网络素养相关的教育内容并没有被全面、合理、科学地纳入普及性义务教育的各个阶段。无论课程内容和课时数量,还是师资队伍和教学水平,都远远无法满足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需要。由此形成了两个完全脱节的世界,一边是孩子们在网络中自然生长,建立自己的秘密花园;另一边是家庭学校视网络为洪水猛兽,只关心学生的学科成绩,漠视他们在网络中的言论与行为。

于欣伟委员认为,在日常生活里,父母就应该首先注重自身的网络素养,用良好的上网习惯影响孩子,同时,家长与孩子保持有效的沟通也有助于子女自律的养成。“如果孩子能做到自律自主,不仅对玩网络游戏有所帮助,能更合理地自己安排时间,对其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也都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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