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019年11万多人因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获刑

发布时间:2020-05-08 20:16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发布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白皮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9)》(绿皮书)和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说,201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39957件,审结36733件,判处罪犯114633人,收结案数同比2018年分别上升50.9%、43.4%。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202671件、行政一审案件47588件,同比分别上升升5.6%、12.7%。


在40个典型案例中,有一件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自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汽车)向中国进口、并在北京地区销售的全新胜达3.0车辆的排气污染数值排放超过京V标准的限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据此向现代汽车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介绍说,自然之友诉现代汽车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例将慈善信托机制引入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制度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有益探索。


“白皮书的发布,是中国环境司法年度发展状况的具体展示。白皮书和绿皮书的共同发布,则体现了环境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陶凯元表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6和2017年发布的白皮书英文版已经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网发布,成为世界各国了解中国环境司法成就的重要窗口。

据介绍,今年的白皮书改变了以往按照三大审判领域将环境资源案件区分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做法,将环境资源案件划分为环境污染防治案件、生态保护案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气候变化应对案件和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案件等五大类型。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介绍说,环境民事案件以环境污染案件为主,收案数量明显下滑但结案量相对平稳;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数量保持增长趋势,结案量与收案量差异较小;环境刑事案件保持稳定上涨,其犯罪类型、数量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异。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类型逐渐丰富,案件增长相对平稳。”吕忠梅同时介绍说,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中占比持续攀升,作为一种新的诉讼类型,亟待从整体上完善相应的诉讼规则。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353个,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513个,合议庭749个,人民法庭91个。共有23家高级人民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或“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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