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歧视湖北籍劳动者!

发布时间:2020-04-24 17:56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日前,记者从最高法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要求,严禁歧视湖北籍劳动者,坚决依法纠正个别单位拒绝招录、无故辞退湖北籍劳动者等就业歧视行为。(中新网4月23日)

由于湖北省是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地区,自疫情发生以来,有关湖北籍劳动者遭到就业歧视、甚至被单位无故辞退的消息市场在新闻中出现。部分带有强烈偏见的人,对湖北籍人士或有湖北旅行史的人充满非理性的负面印象,对其唯恐避之不及。这些现象,不仅伤了湖北人民的心,也散播了歧视的种子,对社会风气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最近几个月,湖北人民为疫情防控工作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与贡献。很多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作状态被打乱,不少人长期隔离在家,事实上已经处于失业或停业状态。湖北“解封”之后,这些人自然有着强烈的就业需求,确保湖北劳动者尽快恢复就业,不仅与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精神相契合,也符合当下有序复工、提振经济的社会需要。不久之前,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其中专门谈到了对湖北劳动者的就业保障问题:“要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开展专项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倾斜。”

如今,最高法明确要求不得对湖北籍劳动者存在就业歧视,既是对此前相关政策精神的延续,也是对当下现实情况的一种回应,可谓切中时弊,势在必行。最高法的明确表态,有机结合了法治精神与人道主义原则,有力体现出了法律对社会正义的维护。

就业歧视是我国劳动法明文禁止的行为,与此同时,社会主流观念对此也深恶痛绝。在这种情况下,坚决制止个别用人单位歧视湖北籍劳动者的做法,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最高法作为我国最权威的司法机关,以发出明确指示的方式保障湖北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精神,对提振国民的法制意识大有裨益。

当下,社会各界对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的需求非常强烈。在全球经济都受到疫情莫大打击的情况下,尽快恢复就业,扩大生产,确保居民收入,是一件无比重要的事情。在经济复苏的进程中,不论是湖北籍劳动者,还是全国其他地区的劳动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这件事上,歧视湖北同胞,不仅在法律和道德上站不住脚,还有可能会拖国家经济复苏的后腿。只有让湖北籍劳动者的辛勤耕耘,能够和其他所有劳动者一样得到充分的施展,我国经济才能尽早走出疫情的阴霾。

当然,在积极保护湖北籍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件事上,只靠一个“禁止歧视”的规定远远不够。唯有多方发力,打好“组合拳”,方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协调就业资源,实现企业与就业者之间的信息互通,尤其要保障好湖北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与此同时,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也可以开展各种就业培训和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市场合理配置,同时对就业困难者伸出援手。如今,我们正在逐步走入“后疫情”时期,不让任何人“掉队”,是我们必须做到的一点。

撰文/黄帅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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