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三十多年的“老公安”,竟充当涉黑势力“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0-03-27 22:46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任锐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任锐忱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大额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包庇纵容涉黑人员犯罪活动,为涉黑人员谋取政治、经济利益,充当涉黑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作及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企业用电审批、工程项目承揽、工程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任锐忱常年在公安系统工作,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老公安”。1980年,他是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此后三十多年,其职位不断提升,但一直在公安系统任职。

从履历上看,任锐忱在八九十年代与本世纪初,曾在鹤岗市公安局、绥化市公安局等部门任职。2004年5月后,他一直在哈尔滨工作,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哈尔滨市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等职。2019年7月8日,任锐忱被查。

作为一名从业三十多年的“老公安”,他不仅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竟然还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包庇纵容涉黑人员犯罪活动,为涉黑人员谋取政治、经济利益。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极大破坏了群众心目中的干部形象,必须严厉查处。

从纪检部门的批评措辞来看,任锐忱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十分严重:任锐忱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皆无,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懒政怠政,失职渎职;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政不廉,为官不清,大肆卖官鬻爵,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钱权交易,贪敛巨财,严重污染当地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哈尔滨近年处理了多起当地的干部涉黑案件,不少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被拔掉。2018年11月,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双城区永治街道长产村村委会原主任朱凤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兰县公安局道台桥镇派出所原所长崔国栋等人充当黑势力“保护伞”案,依兰县运管站副站长马天兵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典型案例。

2019年6月,哈尔滨呼兰区有9名官员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集团充当“保护伞”而落马。事实上,不仅在哈尔滨,整个黑龙江省都对涉黑腐败案件从严查处。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做到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投案交代违纪违法问题,或者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甚至销毁证据、转移涉案款物、相互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等对抗组织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这些案例反复说明,为政者必须清正廉洁,必须坚守初心,恪守底线。那些试图违纪违法并从中捞取不正当利益的干部,不论其所处何地、担任何职,迟早会遭到严惩。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网等
编撰/黄帅 编辑 /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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