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前首富被查!

发布时间:2020-03-10 20:34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3月10日上午,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近日,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决定对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立案调查。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不少媒体的关注。

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与被查者高乃则的身份大有关系。公开资料显示,高乃则曾是陕西首富,先后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上位列第91位、第85位、第15位,2011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98位。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首富”,却因为涉嫌行贿,被省纪委监委通报调查,这样的事无疑很不寻常。在这个不寻常的现象背后,是高乃则与陕西省多名落马官员剪不断、理还乱的灰色政商关系。

事实上,早在2018年,高乃则便已进入了有关部门的视野。2018年6月14日,有媒体报道:高乃则在西安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而就在高乃则被带走的两天之前,陕西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才刚刚落马。2019年,胡志强涉嫌受贿进入司法程序,也正是在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高乃则与胡志强的具体关系首度公之于众——检方的《起诉书》显示,胡志强受贿案中,行贿数额最多的,就是身为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高乃则。

根据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资源整合审批、3052化工项目顺利进行、协调建设银行榆林分行筹集资金等方面为高乃则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先后八次在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金龙饭店附近等地,共计收受高乃则给予的人民币830万元、24万美元、价值人民币35.65万元的纪念金币一套。显然,高乃则与胡志强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官商勾结”,与中央倡导的“亲”“清”政商关系完全背道而驰。而这也为二人最终的下场埋下了伏笔。

话说回来,倘若高乃则仅仅与胡志强一名落马官员关系密切,那与其他行贿者相比,倒也算不得有多特别。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高乃则“勾结”的对象,不止胡志强一人。在某种意义上,高乃则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黑金权力网络”。

2019年10月12日,最高检官方网站披露消息称:日前,陕西省佳县原县委书记辛耀峰被公诉。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辛耀峰在担任府谷县县长、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辛耀峰的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腐败问题严重的辛耀峰也与高乃则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据报,高乃则在府谷政商两界都“吃得开”,尤其与时任府谷县县长辛耀峰关系不一般。2014年,高乃则的生意面临危机,资金出现巨大缺口。同年7月,在辛耀峰的主持下,府谷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向多个国企借款给高乃则的镁电集团用,金额高达6亿元。

不过,后来高乃则也并没有按期归还这6个亿,府谷县政府也未按担保条约处置高的抵押资产。该还给债权企业的钱最终由县政府通过股份收益来相抵或其它方式还,导致府谷县财政几乎处于亏空状态,公职人员的工资无法按时发出。

纸里包不住火,府谷县的问题最终还是暴露了出来。2018年2月28日,辛耀峰落马。不久之后,陕西省纪委监委在对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决定给予辛耀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在处分通报中,有关部门表示:辛耀峰“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大肆收受巨额财物甚至公然索贿,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辛耀峰的这些问题,恐怕与高乃则脱不开关系。

作为商人,高乃则并不是官场中人,但是,他对官场之道却颇有钻研,可谓问题官员的“围猎专家”。事件发生后,陕西省纪委监委官网专门配发了一篇题为《高乃则被立案调查释放了什么信号?》的文章。文章显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由注重调查受贿问题向受贿行贿问题并查转变。

很快,高乃则的相关问题便会在有关部门的调查下进一步水落石出。届时,我们便能看清,他究竟“围猎”了多少官员,又运用了多少肮脏的手段。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有关部门不仅要狠抓那些腐败官员,对“围猎者”同样不能手软。只有同时对权力的“寻租者”和“租客”出手,才能斩断“官商勾结”的链条。

资料来源:陕西省纪委监委、新华网、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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