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行“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支付

发布时间:2020-02-23 17:14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2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魏其濛)记者在今天下午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统筹做好日常医疗保障,上海市医保部门推出“医保12条”措施,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

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曹俊山表示,在服务疫情防控方面,上海市前期已实施4条措施,包括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做好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的采购供应保障等。为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方便群众就医的实际需要,医保部门再推出8条措施。

在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方面,上海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支付方式上,实行医保在线结算的参保人员只需负担个人部分;在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方面,“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线上和线下一致;在药品配送方面,医疗机构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药品的配送上门服务。

其他措施还包括:合理增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指标;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稳妥实施上海市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激励家庭医生做好居民签约服务;完善“长处方”“延伸处方”支付政策;加快推进医疗费用报销“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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