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 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0-02-06 21:43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鄢光哲 蒋肖斌)2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通知》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要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文旅部要求各地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保证金退还情况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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