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暴露风险人群戴口罩标准不同

发布时间:2020-02-05 13:16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记者夏瑾)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为指导不同人群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口罩,减少不必要的过度防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组织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环境所等单位,编制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主要参考了中国标准(YY/T 0969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0469医用外科口罩、GB19083医用防护口罩、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890-200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等国内标准,CE认证呼吸器标准,美国NIOSH呼吸器认证标准以及《医疗环境中N95口罩延长使用和有限制的重复使用建议指南》。按照防疫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提出选择和使用口罩的指引。根据不同人群对新型冠状病毒环境污染暴露风险,将暴露风险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等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5个等级。每个等级按照人员类别详细划分,覆盖了一线医疗卫生人员、普通医务人员、疫情控制管理人员、普通公众、学生等各类人群,根据其所处场所提出防护建议,并提出使用口罩更换、口罩清洗、消毒等建议以及注意事项。

根据《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划分,以下人员被认为是高风险暴露人员:一是在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病房、ICU和留观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师、护士、护工、清洁工、尸体处理人员等;二是疫区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生和护士;三是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公共卫生医师。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建议这类人员使用医用防护口罩;在感染患者的急救和从事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医用防护口罩短缺时,可选用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颗粒物防护口罩替代,也可选用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配防颗粒物的滤棉,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的防护效果更佳。

较高风险暴露人员包括:急诊科工作医护人员,对密切接触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公共卫生医师,以及疫情相关的环境和生物样本检测人员等。这类人员应佩戴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的颗粒物防护口罩。

中等风险暴露人员包括:普通门诊、病房工作医护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医院、机场、火车站、地铁、地面公交、飞机、火车、超市、餐厅等相对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从事与疫情相关的行政管理、警察、保安、快递等从业人员,以及居家隔离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等。这类人员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较低风险暴露人员包括:超市、商场、交通工具、电梯等人员密集区的公众;室内办公环境中的人员;医疗机构就诊(除发热门诊)的患者,以及集中学习和活动的托幼机构儿童、在校学生等。较低风险暴露人员可以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儿童选用性能相当产品)。 

低风险暴露人员包括:居家室内活动、散居居民;户外活动者,包括空旷场所/场地的儿童、学生;通风良好工作场所工作者。居家、通风良好和人员密度低的场所也可不佩戴口罩。非医用口罩,如棉纱、活性炭和海绵等口罩具有一定防护效果,也有降低咳嗽、喷嚏和说话等产生的飞沫播散的作用,可视情选用。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特别指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在保障公众健康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口罩使用(使用时间、使用次数)。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对口罩更换提出了以下建议:医用标准的防护口罩均有使用期限,口罩专人专用,人员间不能交叉使用。高风险人员在结束工作、中途进餐(饮水)、入厕等脱下防护装置后,重新进入需更换;口罩被患者血液、呼吸道/鼻腔分泌物,以及其他体液污染要立即更换;较高风险人员在接诊高度疑似患者后需更换;其他风险类别暴露人员佩戴的口罩可反复多次使用。口罩佩戴前按规程洗手,佩戴时避免接触口罩内侧。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关于口罩保存、清洗和消毒等问题,《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要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医用标准防护口罩不能清洗,也不可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和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的清洗参照说明书进行;棉纱口罩可清洗消毒,其他非医用口罩按说明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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