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社区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防控新型肺炎

发布时间:2020-01-26 08: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夏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通知》要求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发布公告,对辖区内来自武汉的人员进行警示,要求到社区卫生机构登记并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引导病例至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为就诊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诊治收治,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掌握病例发病至被隔离期间的接触人员,判定密切接触者。指导一般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落实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

要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不留死角;重点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手段,精准管理来自武汉的人员,确保追踪到位,提高追踪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发动社区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预防保健医生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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