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脱贫攻坚冲刺阶段的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19-10-22 14:03 来源:光明日报

【学术笔谈】

未来一年是脱贫攻坚最后的冲刺阶段,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不仅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乃至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将付诸实现,也关乎下一步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开展。因此,在2020年底前的这段时期内,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合理安排脱贫攻坚工作。未脱贫县要坚决保质保量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已脱贫县要巩固提升脱贫的质量,防止返贫,促进减贫的可持续性。此外,要因地制宜,分类分地区地有序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未脱贫县:坚守底线,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战完成的质量。2020年底以前,贫困地区的主要任务就是脱贫攻坚,解决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即使是搞乡村振兴,也应当以脱贫攻坚统揽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全局。

靶心不变,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的目标是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不留锅底。贫困地区未来一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必须紧盯“两个确保”(即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如期全部摘帽)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落实“五个一批”(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坚持减少贫困存量,实现脱贫攻坚既定目标。尚未摘帽的贫困县,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保持工作重心不偏移。已经摘帽的县,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持续努力降低贫困发生率,消除贫困人口。

补齐短板,做好脱贫攻坚的自省自查。当前,我国脱贫攻坚的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脱贫地区的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已经总体实现。在聚力完成减贫任务的同时,也应当全面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全覆盖排查,对已脱贫人口以及相关政策效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精准掌握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并实行台账化管理和靶向治疗。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啃下脱贫攻坚的硬骨头。未来一年的脱贫攻坚,最艰巨繁重的工作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这些地区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未来要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继续坚持精准施策,促进扶贫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从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各个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大格局。

已脱贫县:防范返贫,促进脱贫攻坚成效的可持续性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已经脱贫的地区要处理好脱贫数量与脱贫质量之间的关系,即不仅要保证现有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而且要提高脱贫的质量,促进减贫的可持续性。为此,需要从户、村和区域的层面,提升脱贫能力,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

在农户层面,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脱贫攻坚不应只关注当年的贫困户是否达到脱贫的标准,更应在永久脱贫上下功夫,建立起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最大可能地减少贫困家庭的返贫现象。一是增加就业。受区域条件制约,一些民族地区、西部山区存在较大范围脱贫质量不高的现象,对于此类地区,应当通过行之有效的职业培训、有组织的劳务转移,提高长期稳定就业的规模和水平,从而实现长期、持续、稳定的脱贫。二是注重防范风险,防止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的返贫。近几年,一些贫困村在脱贫过程中盲目跟风,造成了产业同质化严重的情况,必须对高度同质化扶贫产业的市场风险足够重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产业扶贫向差异化和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在村级层面,强基固本,拓展收入来源。为了防止返贫,村一级需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此,需要拓展集体经济的收入来源,提升村集体的发展能力。一是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目前,部分村庄的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未来应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的路、电、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农村环境和村容治理。二是拓展村集体收入来源。贫困地区的村庄普遍存在村集体收入来源单一、难以持续等问题,亟待拓展收入来源。应当充分挖掘当地的特色资源,积极发展村级产业,在提高村集体收入的同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提升村级单元的发展能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村级治理水平和发展能力。因此,贫困村一方面要强化党建与扶贫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引领农村组织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要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将大量的人力资源充分转变为高质量的人力资本。

在区域层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可持续脱贫。从区域层面来看,防止返贫需要加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以区域经济的更好发展带动贫困户的持续增收。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支持贫困地区的企业发展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的支持大多是税费减免、用地政策优惠等,长期以来存在的融资难、发展难问题还是很难解决。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贫困地区这类企业的支持,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旅游休闲等区域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参与并实现可持续脱贫。

提前谋划,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未来一年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交汇的特殊时期,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还要为乡村振兴做好思想观念、规划目标、政策举措的有效衔接,加快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

坚持“精准”,牢牢把握衔接的原则和前提。脱贫攻坚的成效证明了精准扶贫战略的科学性,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仍然要将“精准”原则贯穿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为指导,科学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继承“精准”理念,坚持精准衔接、分类施策,把脱贫攻坚的工作经验和帮扶资源有效转换到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观念衔接,奠定乡村振兴的思想基础。在统筹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一是需要明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历史特点和时段特征,从战略和思想高度统筹两者的推进,注重将乡村振兴的理念融入脱贫攻坚之中,促进脱贫攻坚从精准到共享、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同频共振”。二是需要在观念上实现从“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能力,主动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早日过上富裕生活。

规划衔接,制定乡村振兴的科学路径。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离不开清晰明确又符合地方实际情况整体规划,要在整个大的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下,制定短期的(2-3年)当地发展计划,形成脱贫工作和乡村振兴之间的合理衔接。一是因地制宜,分地区推进,针对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类型的地区、村庄,各地方各部门在衔接过程中应加强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二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在有条件、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方树立一批率先推进的典型,不断发掘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政策衔接,形成乡村振兴的具体抓手。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一是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对现有的扶贫政策进行评估梳理,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各项政策,并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二是促进特惠性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政策的转变,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三是促进短期性政策向长效性、持续性政策的转变,着力促进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户与企业、合作社、产业大户等的有效对接,在实现脱贫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农民稳步持续增收。

(作者:张琦 孔梅,分别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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