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三周两次否决首发申请 泰坦科技被终止审核

发布时间:2019-09-27 13: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从9月5日至9月26日,近三周时间内,科创板上市委两次行使了“否决权”。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第25次审议会议于9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不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泰坦科技时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是发行人对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的披露。审核中关注到:发行人将自己定位为“基于自主核心产品的专业技术集成服务商”,但未能清晰披露“专业技术集成”的内涵、与通常理解的“技术集成”的差别以及是否属于一站式网络销售的一种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中超过93%来自于科研试剂和科研仪器及耗材的产品销售,其中,报告期内该部分销售收入中超过50%以上为直接采购第三方品牌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发行人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经营成果中的体现。

对于自主品牌产品,发行人全部采用OEM方式生产。针对OEM生产环节,发行人目前仅有两人负责OEM厂商现场的工艺指导与品质管控,部分产品由发行人提供原材料后委托OEM厂商进行分装加工,部分产品通过直接采购OEM厂商成品贴牌后对外销售。发行人未充分说明“专业技术集成”在上述业务模式中的体现。

二是发行人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审核中关注到: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包括生产类核心技术和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对于生产类核心技术,发行人认为核心技术并不对应单一具体产品;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与一般互联网企业和物流企业相比,发行人在网络建设与平台开发、相关平台提供产品种类、数量、平台的浏览量情况以及仓储物流配送方式方面并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生产环节外包,销售的产品既有自有品牌产品,又有直接外购的第三方品牌产品,招股说明书未充分披露发行人所列举的生产类核心技术和技术集成服务类核心技术在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中的具体应用,且未清晰披露相关技术在境内外同行业发展水平中所处位置及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和创新性。

2016年-2018年,发行人披露的“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分别为24320.64万元、40420.97万元和59313.27万元,其中,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的销售收入金额为15007万元、27242万元和39440万元,占比在60%以上。发行人未能充分披露将第三方品牌产品中“销售给生产商的特种化学品”收入作为“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作为主要核心技术产品的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10.72%、13.09%和11.74%,大幅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发行人未能充分披露其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未能准确披露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未能准确披露其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等规定。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结合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上交所决定对泰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9月5日,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召开第21次审议会议,对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进行审议,经过合议形成了不同意国科环宇发行上市的审议意见。国科环宇也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首例因上市委不同意发行上市申请而终止审核的情形。

彼时,上交所表示,将继续沿着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坚守科创板定位,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落实好科创板发行上市中包容性制度安排。同时,充分发挥公开化问询式审核在提高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中的应有作用,把好市场“入口关”,这是注册制下上交所依法履行发行上市审核职责的现实要求。

截至记者发稿,科创板共计受理158家企业上市申报,终止审核企业增至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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