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品”亟待依法规制

发布时间:2019-09-05 13:53 来源:光明网

又到开学季,不少家长开始采购儿童用品,从儿童书包到儿童牛奶、儿童水饺,与“儿童”相关的产品都被放入购物车中。新华网记者发现,很多家长在给孩子购买食品时更青睐冠以“儿童”字样的食品,认为它们更符合孩子的身体发育需要,而这类食品往往价格较高。

应该认识到,对“儿童食品”的旺盛消费需求,与人们的消费升级不无关系。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对2003名受访儿童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8%的受访家长更倾向于给孩子购买有“儿童食品”字样的产品。强大的市场需求,以及家长们与日俱增的购买力,无疑给“儿童食品”进入市场提供了便利。

但是,“儿童食品”市场中的乱象,媒体也并非只有一次报道。“儿童食品”市场鱼龙混杂,问题不一而足。有些“儿童食品”炒作概念,实际与普通食品成分无区别;有些名不副实,宣称适用人群与实际不符;有些涉嫌过度添加,为了增加口感加入多种添加剂等等。这些问题若不加以规制,不仅伤害消费者的感情,更易产生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

“儿童食品”市场的乱象,亟待依法规制。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外对于儿童的年龄划分界限都比较模糊,于是有些商家为了开拓消费市场故意制造概念、营造噱头,自造“儿童食品”概念。对此,国家相关部门一方面当完善相关标准,为生产经营立好规矩;另一方面也应建立起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在国标缺失的情况下,不遗余力地管理好相关商家。

另外,市场监管手段也不能少。有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儿童”相关字样出现在食品包装上做更严格的规范,同时在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加入关键词限制,遏制有误导倾向的儿童食品标签“漫天飞”。毕竟,消费者对“儿童食品”安全程度不可能门清儿,但是市场监管对此却不能糊涂。

从生产商家来看,无论是出于噱头营销考虑,还是出于本心希望打造适合儿童的食品,笔者以为,恪守住“良心”是核心。一则应该生产销售质量过关的食品;二则在宣传上更须诚信,坚持实事求是,切莫为了一己之利抛弃底线,靠虚假宣传忽悠消费者;三则在价格上也应坚持“良心价”,逐利也要适度。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理性消费很有必要。比如,《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有专门针对儿童的建议,《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也对家长选择食物做了指导,但我国还没有出台针对3岁以上儿童食品的相关标准,因此在选择“儿童食品”时切莫片面听信商家的宣传。更何况,迷信“儿童食品”,远不如追求“安全食品”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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