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23 18:51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深圳8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武欣中 通讯员 肖波)今天上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粤黔茶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位于前海的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为中国白酒行业的知名企业,其产品贵州茅台酒和商标“贵州茅台酒”图文商标在国内外知名度很高。被告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黔酒业)以白酒酿造、销售为主要经营业务,注册地在贵州省茅台镇,其生产和销售的“贵州茅台镇商务用酒”为本案的被控侵权产品。被告深圳市龙华区粤黔茶酒商行(以下简称粤黔商行)为中黔酒业授权在深圳的经销商。原告贵州茅台主张,被告中黔酒业制造销售、被告粤黔商行销售的产品“贵州茅台镇商务用酒”侵犯了其注册使用的“贵州茅台酒”图文商标、“MAOTAIZHEN”、“贵州茅台”文字商标及圆形图案商标等4个知名商标,产品的包装、装潢及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标识与原告产品“贵州茅台酒”高度近似,故意欺骗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造成混淆。原告就此主张被告对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原告损失。

据介绍,侵权事实的认定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最大的难题。在美国,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事实和法律判定问题,美国法官倾向于将此难题交给陪审团以超脱自己的带入性判断,避免遭受有失偏颇的指责。我国2018年4月修订的《人民陪审员法》关于七人合议庭的设置,契合了知识产权疑难案件。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决定本案采用七人合议庭的审理模式,即三名法官和四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案件。由陪审员参与庭审调查,对事实进行认定,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在事实认定机制上的颠覆性变革。

参加今天庭审的四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酒业、教育、医疗、科技等不同领域,他们的加入,使法院的判决更加贴近社会和公众的普遍认识。

法庭最终判决,被告中黔酒业和粤黔商行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中黔酒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100万元。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深圳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大幅上升,2018年受理32598件,较2016年增长55%;2019年上半年受理23247件,比2018年同期又增长了32%,深圳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数已接近全国知产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数字增长的背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主动选择深圳作为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地。(国内时事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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